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政〔2009〕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濮阳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07〕15号),更好地完成今年全市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排量为目的,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为手段,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水污染防治法》;
3.《
大气污染防治法》;
4.濮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5.2009年濮阳市政府工作报告;
6.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濮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
7.
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环发〔2006〕182号);
8.
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环发〔2006〕189号);
9.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90号)。
(三)口径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