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0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2009]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2010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八月七日
许昌市2010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
2010年是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决战年,也是实施《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的关键年。为进一步加快林业生态许昌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和《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许昌、打造北方花都目标,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积极实施《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强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花木基地建设、生态廊道建设、推进区生态建设、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村镇绿化工程和林业生态县创建为重点,狠抓项目实施、突出质量效益,打造一批精品示范工程,确保完成全市林业生态建设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全市总体任务
全市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造林工程35.52万亩(其中新增花卉苗木面积10万亩,其他林业生态建设工程25.52万亩);完成林业育苗1万亩;完成森林抚育和改造任务14.33万亩;完成补植补造2.83万亩;城区新增绿地756.3亩,改造绿地730.9亩;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达到省级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
林改工作全面完成产权明晰、承包到户、确权发证的主体改革任务。积极搞好配套改革,大力推进土地流转,探索建立县级林业资产评估、林权交易管理、抵押贷款、产权流转过户等综合服务中心。
1.花卉苗木产业发展
认真落实《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中确定2010年的九个建设项目,全市新增花卉苗木面积10万亩,2010年年底全市花卉苗木总面积达到100万亩;完成老基地完善改造任务10万亩。
2.城乡一体化推进区生态建设
推进区林业生态建设任务7700亩,其中新造5700亩,补植补造2000亩。石武客运专线与京珠高速之间的土地要全部发展高档花卉苗木,打造推进区生态建设的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