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荔湾区新亚洲国际电子数码城、大江旧货市场为整治重点,辐射整个广州地区周边的电子产品市场、旧货市场,严厉打击市场内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专项整改市场整治工作力度,防范制售假冒现象回潮,防止形成新的警示市场。
(一)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检查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
(二)禁止并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以假冒注册商标或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移动电话机和数码设备及其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
2.经销假冒产地、厂名、厂址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移动电话机和数码设备及其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
3.以批发经销假冒伪劣“诺基亚、三星、摩托罗拉、苹果”等名牌手机及其配件为主;
4.翻新、加工、批发销售冒牌高知名度“松下”、“索尼”、“戴尔”等品牌家用电器的违法行为;
5.在旧货市场内翻新、加工、储存废旧显像管玻壳和废旧电视机及电脑显示器等违法行为。
6.商标侵权、傍名牌,以及采用虚假或引人误解标注加工产地、原产地、性能、生产日期、成份等销售汽配和小五金商品的不正竞争行为。
(三)全面清查新亚洲国际电子数码城、太江旧货市场周边仓库、出租屋生产、存放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摸查、宣传阶段(6月-7月)。
荔湾、白云等分局要认真总结前期开展“网格化”监管所取得经验,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及时摸清底数、掌控基本情况,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动员工作;组织市场开办者、经营业户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明确市场开办者需承担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再次告知经营业户不守法经营要付出的代价;引导市场开办者、经营业户树立“守法经商为荣,违法经营为耻”的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打假的高压态势。
(二)全面整治阶段(8月-12月)。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的总体安排,科学组织,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落实市场“两书”、“四制”(即: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责任书、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保证书,索票制、公示制、退场制、明码标价制)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新亚洲国际电子数码城、太江旧货市场应逐步建立视频监控系统,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12月30日前,上述两个警示市场的经济秩序要达到预期撤销警示市场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