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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
(深国税函〔2009〕327号)


各区局,各基层分局:

  现将《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深价管字〔2009〕20号)转发给你们,从2009年7月1日起,我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由每户每年450元降低为370元,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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