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村住房建造年代、结构类型情况。结构类型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石)木结构、土坯草泥结构(包括夯土墙结构)等。
3、农村住房的抗震安全性能情况。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既有农村住房进行抗震安全评价,分为A级:完好,可正常使用的住房;B级:基本完好,可维护使用的住房;C级:局部危房,应加固改造的住房;D级:整体危房,应拆除重建的住房等四种类型。
(三)普查方法
本次普查采取全面入户调查和现场鉴定的方法进行。深入各行政村和农户,逐户上门核查鉴定,逐项填写《宁夏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入户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表一)。每个普查小组4人,其中建筑结构专业技术人员1人、乡镇负责人1人、统计员1名,村民引导员1名。普查后各乡镇将《调查表》进行统一收集,报市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使用《宁夏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信息管理系统》,对普查基础资料计算机录入汇总,按照《宁夏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资料汇总表》(见附表三)的内容由计算机软件进行汇总。
三、普查步骤
普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9月20日一10月10日)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本乡镇《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方案》,召开普查工作协调会,布置分解工作任务,使所有参加普查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搞好普查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和广大村民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要求,积极配合房屋普查工作。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组建普查工作专业队伍和普查工作小组,明确普查工作职责,落实普查工作经费。
4、组织技术培训。分级举办普查人员培训班,使普查人员学习掌握普查要求、《调查表》的填写方法和技术要求,基础资料的录入等。
(二)实施阶段(10月11日一10月31日)
1、要严格按照入户调查、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以户为普查对象进行调查,以村为基层单位进行逐级汇总。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保证信息全面、数据真实、鉴定准确。
2、对房屋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准确记载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建造年代和房屋使用状况等主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