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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属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试行)

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属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试行)
(2009年9月1日 清发[2009]13号)


为进一步加快清远华侨工业园、清远民族工业园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和发展步伐,推动新一轮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市“三圈四带”经济发展新格局的快速形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创建清远华侨工业园、清远民族工业园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是市委、市政府擦亮华侨、民族品牌,根据国家土地、环保、产业等有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我市交通、区位、资源、环境等优势,推动新一轮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我市工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的重大举措。加快清远华侨工业园、清远民族工业园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和发展,是实现我市“三圈四带”经济发展战略、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区域竞争力、实现中部和北部崛起、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步伐的必然选择。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战略高度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坚定的信心,以更大的气魄和更扎实的工作,将三个工业园区作为全市重点工业园区来打造,作为全市大事来抓,积极主动参与工业园区建设,全力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努力把工业园区建成工业聚集的高地、城镇化进程的载体和区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为建设绿色生态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科学定位,强势推进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区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至2013年,即建设启动期):力争三个园区建成总面积达42.37平方公里,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35平方公里、清远民族工业园3平方公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4.37平方公里;总产值达到430亿元以上,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达到300亿元、清远民族工业园达到30亿元、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达到100亿元以上。

  2、中期目标(2014年至2015年,即初步成型期):力争园区建成总面积达到70.07平方公里,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45平方公里、清远民族工业园10.7平方公里、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14.37平方公里;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其中清远华侨工业园达到650亿元、清远民族工业园达到150亿元、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达到4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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