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减)分因素
被确定为市区部门绿化现场观摩会观摩点的加0.3分,实际种植面积每超过分配面积1亩加0.1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市委督查通报每点名表扬一次加0.1分,每点名批评一次扣0.1分。
(注:所有扣分项扣完设定分值为止)。
附件2:
2008年度部门绿化工作考核细则
根据《吴忠市区2008年度2009年度部门绿化考核办法》,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树木补植(15分)
按照吴绿绿化办发(2008)14号文件要求,落叶乔木、常青树、花灌木补植完成100%,得15分;没有完成任务,每少种1株落叶乔木扣0.02分,每少种1株常青树扣0.05分,每少种10墩花灌木扣0.02分。
二、树木成活率(45分)
以规划设计量加补植量为基数,落叶乔木、常青树、花灌木成活率98%以上(成活标准:行道树树冠发芽抽枝,绿化带落叶乔木树冠或2米以上树干发芽抽枝,常青树冠径2/3部分发芽抽枝,花灌木整体发芽抽枝),得45分;没有达到要求,每个种类树木成活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三、地被植物长势(25分)
(一)地被植物生长良好,无明显残缺,无枯黄现象,空秃率不超过3%,得20分;空秃率超过3%,每增加1%扣0.5分。
(二)地被植物无明显杂草,杂草面积不超过地被种植面积的3%,得5分;杂草率超过3%,每增加1%扣0.3分。
四、管护措施(10分)
(一)有专人看护,制定管护责任制,管护资金落实,没有放牧现象,得2分;没有专人看护扣1分,发现放牧现象扣0.5分。
(二)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树木、花草生长旺盛,得3分;不及时浇水,没有施肥,造成树木干旱萎蔫,每发现1株扣0.05分。
(三)适时抹芽修剪、剪除病虫枝、过密枝、下垂枝、枯枝、折枝,苗木生长旺盛,得3分;未及时剪除,每发现1处,扣0.02分;每发现1株有病虫害树木扣0.02分。
(四)落叶乔木一律涂红刷白,高度一致,涂刷均匀,对歪倒树木进行扶正,踏实得1分;每发现1株没有涂红刷白的落叶乔木扣0.01分,发现1株歪倒树木扣0.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