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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⑷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加强水产品药残抽查监测,严格产地准出管理。

  ⑸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完善产品认证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加强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进度安排

  2009年底前部署自查工作,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2010年,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引导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完善进货查验、进销台账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4.责任单位

  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

  ㈢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新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00%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2.主要任务

  ⑴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⑵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⑶加强证后监管,深化分类监管,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

  ⑷深入开展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食品安全风险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企业进行整顿,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⑸不断加大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和加工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逐步提高食品质量水平。

  3.进度安排

  2009年对部分重点食品进行监测,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2010年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完善记录制度,规范食品召回制度。

  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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