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经贸委。
㈣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非法进口的食品及其原料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及其原料100%来自出口卫生注册登记企业和备案种(养)殖基地。
2.主要任务
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对获得相关资质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清查,确保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追溯体系,并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备案基地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加强对进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检验检疫监管。
3.进度安排
2009年对重点食品、农产品进行监测,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对逃避检验检疫的进出口企业一律纳入不良行为记录。2010年完善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进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检验检疫监管。
4.责任单位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余办事处、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㈤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县城以上城市食品经营企业、食品批发(含配送)户100%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记录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小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或保留可追溯的进货票据;大中型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100%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对查验、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100%进行下架、召回、销毁等退市处理;每个行政村至少建立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举报调查处理率达100%。
2.主要任务
⑴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力度,确保不合格食品全部退市。
⑵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在食品经营者中大力推行“一票通”台帐,督促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
⑶以农村市场和食杂店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
⑷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化建设,推进食品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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