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有序管理。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储备土地1947.86亩。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5070亩。拆除县城规划区违法建筑560幢、5.8万平方米。完成锰业电子监控系统二次升级,完善了锰业检查站管理制度。查处违法排污案件5件,停产治理违法排污企业4家。锰污染整治及成果巩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的复查验收。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排255.8吨、108吨。县内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0天。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安全事故总数下降40%,死亡人数控制在全年指标的84.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下降9%,全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了乡镇“六位一体”联合执法体制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机制,隐患排查治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明显,共排除安全隐患4201起,炸封非法矿井115个,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1个、非法采石场136家,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115起。开展了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和液态奶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建立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缴纳风险抵押金700万元。启动安保互动工作,收取保费339.7万元,承保额达55.6亿元。
五、行政执行力得到提高
政务管理明显加强。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首问首办负责制、AB角零缺位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实行了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代办服务制和建设领域并联审批制等制度。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启动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乡财乡用县监管”等制度有效执行。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满意率分别达到92.8%、96.7%。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深入开展,整改突出问题27个。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独立开展。
抗灾救灾处置有力。修订了《秀山县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秀山县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等应急救灾预案。面对50年一遇的低温冰冻灾害,筹措并下拨救灾资金1400余万元,保障了汽油、石油、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确保了电力、通信、自来水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协调解决了重点企业所需的煤、电、矿石等生产要素,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点。灾后恢复重建完成投资3100余万元。针对“5.12”地震灾害,全县募集捐款203万元,无偿献血6万毫升,调运救灾物资820件套。部分乡镇“5.3”风灾、“5.27”洪灾等灾情都及时得到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