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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检查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检查的通知
(赣财农[2008]228号)


各有关设区市、项目县财政局,农业(果业、水产)局: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是财政部今后一段时期的主导项目和安排支农资金的重要平台。省财政已将财政部安排我省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亿元拨付各项目县。各地和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但也有少数地方工作进展缓慢。当前正值冬闲季节,是开展项目建设的有利时机。为使这项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经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研究决定,12月8-20日在全省范围内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项目是否严格按批复方案组织项目实施;项目进度是否合理;项目管理是否规范有序;整合资金是否落实到位;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财务制度是否完善,资料档案建设是否完备等。各项目县要将项目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的各项文件、管理制度、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的文件、会议领导讲话等项目资料,以及在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会议照片、项目进展照片等宣传资料汇编成册,以备检查。

  二、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具体为: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12月8日-14日)。各项目县财政、农业部门按照检查内容,逐一排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到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自查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工作进展、整合资金及使用管理、问题及建议、下一步主要工作等内容。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12月15日-20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组织人员对各项目县进行交叉检查。

  三、检查结果运用:本次检查打分情况将在全省进行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县财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检查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能,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善于总结,切实保证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2、各项目县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大项目管理工作力度,要切实做好项目资金保障、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项目实施,把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建设成为“精品工程”、“亮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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