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加强创业培训工作。把创业培训作为大学毕业生一项重要课程,积极开展以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军队退役人员等为重点对象的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创业创新能力。从培训标准、师资队伍、培训模式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和创业成功率,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大力发展创业孵化基地。力争用3年时间,建设一个高标准的综合型市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创业指导、项目跟踪指导服务等多功能一体的专业化的服务平台,为广大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服务。
4.大力强化创业服务。切实做好政策和信息服务,制定和落实鼓励年轻人特别是大学生、农民工创业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承担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三)建立覆盖城乡的技能培训网络,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
1.整合资源,增强培训效果。加快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建立以市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为基地总校,市属其他技工学校和各级就业训练中心为分教点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网络。实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基地化运作,分类开展一户一技能培训计划。
2.建立健全惠及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按照市场化、社会化、规范化的要求,引导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凡我市登记失业人员、本省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可按规定参加1-2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1-2次创业培训。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管理。更加注重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实行对不同培训工种差别化补助,防止低端培训,引导开展适应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的高端工种培训,优化培训结构。采取订单式培训、校企合作培训和转移就业一条龙服务等措施,做好培训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切实提高就业率。
4.全力推进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凡进行了失业、求职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初次职业技能培训,实行政府培训补贴,并积极引导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提高市场就业的能力,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四)建立遍及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调节就业。
1.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络互通、信息共享、服务互动水平,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各项设备设施配置和村委一级兼职劳动助理员服务管理,逐步实现城乡就业服务管理业务全过程的信息化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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