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做大做强劳务输出产业。积极扩大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规模,加强“广佛肇经济圈”和“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劳务交流工作进程及就业政策对接,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互通,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指导、就业扶持政策咨询等服务一体化管理。
3.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开展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做好城乡就业援助工作,通过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等方式实施,重点帮扶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
4. 积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积极做好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服务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规范职责、工作流程、基础台账、服务标准。每年各地要组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评定工作,评选一批达标充分就业社区,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建立维护城乡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以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园区规范就业。
1.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各类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用工备案制度。以肇庆高新区为试点,积极打造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工业园区,在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及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人数方面达到100%,促进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和谐、互利共赢。
2.建立规范合理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建筑行业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逐步扩大到其他企业。合理确定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督促企业遵守
劳动法有关规定,实行 工时、休息休假制度,监督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3.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与仲裁调解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规范城乡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和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有效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依法、公正、快捷的原则,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力争投诉举报结案率达到95%以上。
4.健全劳动者维权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通过群众信访接待、举报投诉、争议调解仲裁、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热线和劳动保障网站等为载体的立体诉求通道;加快以调解为主导、仲裁和诉讼相结合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市、县(市、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医疗互助等服务,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