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切实统筹城乡人力资源管理。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失业、就业、创业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八)以实施《纲要》为契机,推进“一卡三基地”建设。
加快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多层次职业培训体系,力争在2012年前,建成功能完备、技术统一、珠三角地区通用的社会保障卡系统,统一就业失业凭证。按照立足珠三角、服务粤港澳的要求,形成拥有年培训量达10000人次,年鉴定量达30000人次,集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培训和技能鉴定于一体的引领性、指导性和示范作用的综合性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力争用3年时间,建设一个高标准的综合性市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围绕技能型产业、制造业,谋划建设一个既能满足我市培训农村劳动力,又可辐射带动粤西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的全国性农村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
三、工作步骤
创建统筹城乡就业示范市工作从今年9月起至2012年12月。实施步骤及主要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9年9月至12月)。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肇庆市创建全省统筹城乡就业示范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2.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对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险参保率征缴额等各项指标进行分解下达各地各部门。
3.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宣传发动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实施阶段(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
1.根据工作方案和本部门工作计划,全面组织推进创建工作。
2.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实施工作,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要根据创建全省统筹城乡就业示范市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工作。
3.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对创建全省统筹城乡就业示范市工作的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