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建立专门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组织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各县(市)根据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成立机动车污染防治机构,建立机动车排气监测体系,具体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四)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和信息化建设。鼓励科研单位研究相关排放检测技术和油气回收治理技术。积极引进符合国家检测规范的国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油气回收治理技术。加快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数据中心建设,实现检测数据共享,提高行政监督管理效率。
(五)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机动车污染的危害性、防治污染的意义及对策,提高人民群众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和参与意识,教育公众加强对机动车维护保养,减少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鼓励使用节能型低排放机动车,共同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温州市主城区公交车黑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创建良好人居环境,根据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就温州市主城区公交车黑烟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的主要目标和范围
逐步削减公交车污染排放强度,至2010年底基本消除主城区公交车冒黑烟现象。在市区主城区范围内(东至上江路,西至勤奋路-过境公路,南到温州大道,北至望江路-江滨中路)营运的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公交车。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公交车辆报废更新和发动机更换。公交营运单位要加大投入,加快车辆更新和发动机更换。2010年2月底前,温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完成680辆在用柴油公交车发动机更换,全部国Ⅰ排放标准发动机和部分国Ⅱ排放标准发动机更换为国Ⅲ排放标准的发动机;2010年底前,温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在用柴油公交车剩余的国Ⅱ排放标准发动机和龙湾客运公司301线路全部公交车发动机更换为国Ⅲ排放标准的发动机。
鼓励公交车辆提前报废和提前执行国家下一阶段排放标准。温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报废的公交车,如发动机为国Ⅲ排放标准的,应继续更换到其他整治对象车辆上使用。
(二)开展公交无黑烟活动。公交营运单位要开展公交无黑烟活动,制定具体方案和奖惩措施,分步实施开展主城区公交无黑烟线路活动,争取提前消除公交车冒黑烟现象。
(三)加强营运管理。公交营运单位要实施严格的车辆维修制度,加强驾驶员操作规范培训,自觉采购和使用优质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