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职责分工
百日攻坚行动总体上按照“各地政府主抓整治,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的工作模式,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组织,工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配合。应以“组织制度规范化、疏散指示清晰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消防骨干专业化、‘三个能力’社会化”为目标,确保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完好、疏散标识清晰、疏散通道畅通、场所内人员具备组织疏散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配合。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整治,并落实技术改造措施,强化网格化管理,严防“三合一”现象反弹,使全市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彻底整治。
(三)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房管、国土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配合。要在前两年整治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隔、套、分、通、降、拆、建、配”的“八字方法”的要求,对照标准采取分类整治的方法,切实消除我市的出租房火灾隐患。
(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由房管部门牵头组织,公安消防、规划、市政园林、工商和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配合。要以固定消防设施特别是自动报警设施、自动喷淋设施以及裙房的营业场所、疏散通道、户外广告为重点进行整治,通过抓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明确其主体责任,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五)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及其周边单位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由经贸部门牵头组织,安全监管、公安、工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配合。要督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严格按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同时要加大周边场所的检查力度,确保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与周边场所的防火间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平安09”国庆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由常务副市长彭佳学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詹永枢、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江晖、市监察局副局长张崇干、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吴兴荣为副组长,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平安09”国庆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的百日攻坚行动,及时研究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负责日常沟通和联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