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全市各地节能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温政办〔2009〕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检查和督促各地落实《温州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经市政府领导同意,6月份,市节能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分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及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年度万元GDP能耗降低率。2008年全市节能目标为万元GDP能耗下降4.5%。考核结果:
1.年度目标完成等级有9个县(市、区)。洞头县下降13.5%、文成县下降9.7%、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降7%、永嘉县下降5.4%、平阳县下降5.4%,龙湾区下降4.9%、瑞安市下降4.6%、鹿城区下降4.6%、瓯海区下降4.6%
2.年度目标未完成等级有3个县(市)。乐清市下降4.2%、苍南县下降2.7%、泰顺县下降2.3%。
(二)“十一五”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进度。“十一五”前三年(2006-2008年)进度目标为60%。考核结果:
1.进度目标超过60%有4个县(区)。洞头县完成97.49%、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85.04%、鹿城区完成64.45%、瓯海区完成60.62%。
2.进度目标未达到60%有8个县(市、区)。龙湾区完成58.32%、乐清市完成56.12%、瑞安市完成55.45%、苍南县完成40.18%、平阳县完成37.88%、永嘉县完成35.58%、文成县完成27.34%、泰顺县完成7.90%。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一)组织领导工作。各地进一步加强了对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部建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节能降耗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健全了单位GDP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
(二)目标分解与落实情况。各地把节能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逐级分解。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定期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并公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能耗指标。
(三)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情况。各地三次产业结构调整进展不平衡。除鹿城区2008年三产比重提高了13.7个百分点外,多数县(市、区)2008年三产比重上升仅为1个百分点左右,苍南县与洞头县的三产比重甚至有所下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情况不甚理想,只有3个县(市、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得到满分,鹿城区、龙湾区和洞头县出现比重下降的情况。各地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初见成效,其中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全面实施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制度。龙湾区、瓯海区、鹿城区、平阳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新成效。各地认真执行高耗能行业企业差别电价政策,全市超额完成“十一五”小火电机组关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