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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全市各地节能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四)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各地切实加大了节能投入,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组织实施各项重点节能工程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各地加大了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实施重点节能技术示范项目,组织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大多数县(市、区)把节能技术进步列入年度科技计划并取得实质性成果,但个别县的服务机制和推广工作有待加强。

  (六)重点企业和行业节能工作管理情况。各地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合格的执行率均在98%以上,完成了年度节能监测(审计)计划,辖区内大多数重点耗能企业完成了当年节能目标。全市506家重点用能企业完成考核等级的有478家,占94%;未完成考核等级的有28家,占6%。在未完成考核等级中,市直1家、瓯海区2家、龙湾区9家、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家、瑞安市2家、乐清市5家、平阳县1家、苍南县5家。

  (七)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各地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执行主要耗能产品限额标准和《温州市工业产业能效标准》。广泛深入开展每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除了瓯海区、龙湾区和泰顺县,其他县(市、区)和温州经济及技术开发区均完全执行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标准。

  (八)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各地普遍加强了节能管理和能源监察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和竞赛工作。永嘉县、乐清市、瓯海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加了能源管理专职人员,瑞安市、平阳县、苍南县建立能源监察大队或能源管理机构。但鹿城区、洞头县、文成县、泰顺县能源管理专职人员还存在缺编情况;龙湾区能源监察大队机构仍未落实到位。能源统计力量得到加强,但一些地方节能降耗工作台帐不够规范,奖惩制度不尽完善;重点用能企业依法配置能源计量器具工作仍需进一步强化。

  三、考核结果分析

  2008年是“十一五”的第三年,也是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在这一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5.22%,完成“十一五”阶段性节能降耗任务的61.05%。多数地区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个别县(市、区)甚至完成两位数的降幅,成效来之不易。但从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来看,区域差异性较大。虽然大部分县(市、区)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但还有近半数地方未能完成“十一五”进度目标(60%)的任务量。特别是泰顺县、文成县、永嘉县、平阳县和苍南县,如要完成“十一五”阶段性节能降耗目标,接下来两年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加大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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