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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川县部分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川县部分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川府民政〔2009〕12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同意青川县部分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广府〔2008〕138号)收悉。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同意青川县部分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具体批复如下:

  青溪镇人民政府驻地从青溪村迁至东桥村。

  七佛乡人民政府驻地从桂佛村迁至芙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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