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大清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00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大清查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ΟΟ九年九月一日
200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大清查活动方案
为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土地利用情况,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解决当前土地管理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和迎接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成果,为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奠定基础,市政府决定,从今年9月至11月,在全市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大清查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政策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双保”要求,查清全市新增建设用地现状,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改善土地管理和执法环境,做到依法依规用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彻底查清和全面掌握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清理出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原则上一律拆除复耕,对人对事处理到位,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违法用地的宗地数和面积数降到最低,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通过明年的卫片执法检查,努力实现各级干部“零问责”的目标。
二、清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全市所有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二)清查内容。所有新建在建项目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依法批准,查清经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占地类型、占地面积、土地用途是否与批复一致,查清违法占地项目名称、占地类型、占地面积,查清土地违法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发现。
三、清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清理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按照要求组织并运用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图件,结合日常动态巡查台帐,对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供应台帐,对本行政区内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彻底清查,逐宗进行登记造册,由乡镇(街道)填写表格,经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统一汇总审查后,由县市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管委会)公章后,于9月15日前将附件1、2、3和清理结果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