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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市政管理局、财政局《关于实行中心城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市政管理局、财政局《关于实行中心城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奎文区、潍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市政管理局、财政局《关于实行中心城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试点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ΟΟ九年八月十四日

关于实行中心城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
一体化试点的实施方案
(市市政管理局、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进“村容整洁”新农村建设,市政府确定在奎文、潍城两区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试点,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城乡整体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试点范围

  奎文区廿里堡街办所辖廿里堡村、邵家村、刘家沙窝东村、刘家沙窝西村、李家沙窝东村、李家沙窝西村、南家北村、南家南村、高家涧头院村、郭家涧头院村、武家涧头院村、孙吕家涧头院村、董家村、检疃村、田家村、王家村、南屯、东范家、茂子庄、武家村、车站村、仉家庄及北苑街办的沙窝村、大虞街办的田家共24个行政村及其辖区内企业;潍城区经济开发区所辖潘里、远东、远西、小宋家、文家、臧家、南王、赵家、固冢、南曹、北曹、东小河、西小河、牟家、粉匠、官家、崔家、考东、考西、挂角子、河崖头、葛埠、焦家、小庄24个行政村及其辖区内企业。

  三、任务目标

  对试点范围内村庄及企业的生活垃圾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收集、统一清运、统一处理”,实行市、区、街办、村四级共担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起作业、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切实改变城郊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改善居住环境,全面提升城乡整体卫生质量,为全面推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工作提供经验。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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