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市教育局负责编制:
(22)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主要包括教育资源重组、重点院校的发展、教育结构及专业的调整、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等。
16.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编制:
(2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17.市科技局负责编制:
(24)科技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主要包括创新平台的创新体系建设、产业发展技术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研发推广应用的体制机制改革等。
18.市卫生局负责编制:
(25)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19.市人事局负责编制:
(26)人力资源发展专项规划。
20.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编制:
(27)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四、工作要求
要将蓝色经济区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协调,扎实推进。要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专门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细化分解规划编制任务,精心组织规划编制。要聘请国内外区域经济、蓝色产业、海洋科技等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选择一批科研力量强、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突出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参与规划编制,为规划编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技术支撑。
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发改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牵头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课题调研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市“两区”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统计部门要以现有海洋统计为基础,抓紧制定科学、合理的蓝色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积极提供各项统计数据,保证规划编制的顺利进行;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经费,从财力上予以全力支持。
要围绕蓝色经济区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深入分析各种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搞好国家、省、市现有政策和已出台区域发展规划、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等基础资料的研究、分析、整合。围绕如何支持蓝色经济区加快发展,切实加强科技创新、人才支撑、投融资、财税扶持等问题的前期政策措施研究。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于9月10日之前将规划初稿报市“两区”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市“两区”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研究吸收县市区、开发区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内容,并及时将总体规划的有关精神反馈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做好总体规划与县市区、开发区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9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