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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十小”行业整治规范督查工作的通报

  (六)完善标准。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各县区对分行业标准进行了完善和修订,使标准更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如长兴县对去年制订的《长兴县食品加工小作坊基本质量安全规范》进行了修订,从基本条件、管理规范、从业要求、法律责任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规范要求;德清县由政府组织,各部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十小”整规标准进行了修订;吴兴区制定了《小食杂店建设规范》等十个“十小”整规试行规范。
  (七)创新载体。各县区在整规过程中不断创新,有力地推进了工作。如吴兴区为通过检查初步符合规范的“十小”经营户配发了明显的标志,使符合规范户与不符合户有了明显区别,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长兴县邀请市民代表零距离接触食品生产企业,拉近了消费者与生产企业的距离,促进了企业质量卫生的提升,使整规工作向“社会化”、“市民化”推进。
  三、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在当前经济形势困难的情况下,部分领导的主观思想认识产生偏差,对整规工作的重视程度降低,抓整规工作的力度减弱,“上热下冷”“冷热不均”的现象较为明显,“走过场”的思想有所显现。
  (二)推进力度不够平衡。一些地方整规工作不扎实,“搞形式、走过场”,没有实际效果,造成整规痕迹不明显,整与不整一个样。财政支持“十小”整规工作力度不大,经费未能落实到位。乡镇监管力量不足,人员匮乏,后续监管力度不能长期保持。个别地区整规工作甚至还停留在动员部署层面上,实质性工作还未开展,出现了“明察情况好,暗访效果差”的状况和“一花独放”,而不是“百花齐放”的局面。
  (三)行业整规不够均衡。突出表现在小菜场、小液化气行业整治与规范提升工作进展相对缓慢。原先无照的小菜场必须取得经营场所土地证,才能准予登记;小液化气站点安全设置对周边环境有严格的要求,很大一部分经营者须择地重建,但鉴于目前土地供求与用地审批现状,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比较而言,小药店整规“领先一步”,目前已完成全市95%以上的整规任务。
  (四)条块协作有待加强。条块之间“看得到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到”的难题仍需要进一步研究并加以解决。一些乡镇基层虽然制定了方案,建立了组织,但力量配备不到位,乡镇主要领导没精力抓,分管领导不认真抓,具体工作没有人抓的情况比较普遍。部分牵头单位对整规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条块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沟通和对接不畅,相互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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