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用电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推进此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目前,武汉电网主网及配网功率因数情况较好,功率因数大于0.97,但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功率因数差距较大。按照2008年全年有功电量及无功电量计算,在10723户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中,平均功率因数仅为0.83,远远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因此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对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无功补偿的技术改造上。为此,从2009年开始,按照国发〔2008〕23号文件有关要求,对全市5241户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力争用3年多的时间,使全市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平均功率因数达到国家规定的0.95的标准。
三、方法步骤
(一)对新报装高电压等级的用电企业,按国家规定进行设计和配置无功补偿设备。
(二)对现有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的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整体规划、分布改造,力争2009年改造800户,2010年改造2000户,2011年改造2441户。
(三)坚持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的原则,先组织20户左右条件成熟的企业进行试点改造,再推广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秘书长为副组长,市经委、武汉供电公司、各区人民政府及有关供电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提高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功率因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武汉供电公司,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级供电公司要组建专班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深入宣传发动。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向企业宣传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重大意义和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激发企业自觉参与的积极性。利用各种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和具体操作步骤的宣传工作,促进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咨询服务。要充分发挥电力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的功能,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帮助申报改造的企业优化方案,并对相关方案进行论证和评估。
(四)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和节能产品。在长动、中国南车集团、武船、中芯国际、武汉光谷电子有限公司、武汉汽车钢圈厂、市水务集团等20户企业开展合作试点,以在试点单位推广新技术和节能产品为抓手,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