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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大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4、指导、督查街道(乡镇)和社区城市低保工作。
  5、受理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与投诉。
  6、负责城市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
  7、负责街道(乡镇)、社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职责:
  1、审核社区上报的新增、调整和停发的调查报表及相关材料。对疑问户调查取证,走访复查审核上报。
  2、负责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定期核查工作。
  3、负责低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来信来访和举报查实等各项事务,妥善处理各种矛盾。
  4、受管理审批机关委托,代发城市低保证金取证。
  5、积极指导社区的低保工作,协助社区做好低保对象的劳动再就业和教育疏导工作。
  6、做好低保对象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工作,做到一户一档。按时完成各项统计上报工作。
  (四)社区居委会职责:
  1、认真执行低保政策,负责受理本社区居民低保申请并登记,按时做好调查上报工作。
  2、对申请低保家庭经济情况、实际生活水平、身体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后,将相关材料上报街道(乡镇)。
  3、召开社区低保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形成调查评定意见。
  4、认真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来信来访、举报查实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矛盾。
  5、组织本社区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保障对象,从事社区公益性劳动。
  6、助低保对象积极就业,鼓励其劳动自救。
  7、加强对低保家庭的管理,定期走访低保家庭,协助解决低保家庭的实际困难。
  六、档案管理
  县级低保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要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制度,分级对低保工作资料进行归类、建档,对低保对象实行一户一档、分类管理,由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实行微机与档案管理同步实施。具体要求为:重点保障对象(A类)人员档案盒(袋)为绿色(或贴有绿色标识);特殊保障对象(B类)人员档案盒(袋)为黄色(或贴有黄色标识);基本保障对象(C类)人员档案盒(袋)为红色(或贴有红色标识)。上述三类人员档案由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装订成册入档,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县(区)低保管理机构对已审批确定的低保对象进行造册登记,上报市低保管理中心备案,并统一编制低保对象登记证号。
  七、本意见由大同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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