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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信息委等关于整改落实重庆市2009年违法排污挂牌督办案件的函

  (四)完成时限: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废水处理设施的整治。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从201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由梁平县人民政府依法下达停产整治决定。
  五、重庆云阳县千峰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废水污染案
  (一)基本情况:重庆千峰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位于云阳县平安镇,该公司未办理任何环保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并投入生产,产生的废水未经环保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污染了云阳县平安镇百合村400余口居民的饮用水源,造成群众多次向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投诉。经对其外排废水采样分析,其COD浓度为8.02×103mg/l、SS浓度为1.19×104mg/l、TP浓度为90.8 mg/l、NH3-N浓度为1.88×102mg/l,分别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19.1倍、58.5倍、10.4倍和1.4倍,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二)整改要求:完善评价手续和安装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并解决好下游百合村饮水问题。年底达不到整改要求,由云阳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实施关闭。
  (三)责任单位:云阳县人民政府
  (四)完成时限:2009年12月31日
  六、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片区城市公路和绿化带扬尘污染案
  (一)基本情况:江北区海尔路片区城市公路和绿化带积尘严重,沿线工地存在大量尘污染;运输车辆冒装撒漏严重。防治措施不规范、不到位,严重影响主城区空气质量。
  (二)整改要求:由江北区政府牵头负责江北区海尔路片区城市公路和绿化带扬尘污染源的整改工作,加大海尔路片区公路和绿化带冲洗保洁力度,督促沿线工地规范防尘措施,严格尘污染防治执法监督,解决严空气质量重污染的问题。
  (三)责任单位:江北区人民政府、重庆保税港区管委会
  (四)完成时限:2009年8月20日
  七、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后勤工程学院新校区工地尘污染案
  (一)基本情况:沙坪坝区大学城后勤工程学院新校区工地进出口的硬化和冲洗设施不完善,但由于工地进出口为下坡,横断沟宽度和深度不够,加之工地施工面较大、工期较长致使车辆冲洗的泥水长期流往工地出口外路面,严重污染道路,影响了沙坪坝区大学城片区空气质量。
  (二)整改要求:由沙坪坝区政府牵头负责沙坪坝区大学城后勤工程学院新校区工地尘污染源的整改工作,督促大学城管委会加强校区周边运渣车辆冒装撒漏的查处力度,加大新校区周边道路冲洗保洁,协调后勤工程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部督促各施工单位按照重庆市扬尘控制技术规范要求落实控尘措施,减轻空气污染。
  (三)责任单位: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重庆大学城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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