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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绍政发〔2009〕54号)


绍兴县、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

  鉴湖是省级风景名胜区,是绍兴黄酒的主要水源地。鉴湖水域是我市经济最发达的地区,约有近百万人口。保护和治理鉴湖水域环境直接影响绍兴中心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988年7月23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 2009年4月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第五次修正。为贯彻实施新修正的《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鉴湖水域环境综合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对鉴湖水域的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绍兴中心城市建设,提高绍兴城市品位。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三年的综合整治,使鉴湖水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污染物总量进一步得到控制,群众对鉴湖水域水环境满意度不断提高,使鉴湖水域成为绍兴历史文化名城的主要组成部分,成为绍兴中心城市主要景点、绍兴主要休闲区之一。
  (一)加快调整工业结构,加大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重污染企业关、停、并、转,重点耗能、耗水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95%以上,特别保护区内的工业废水100%实现集中处理,一般保护区内的工业废水进管率达到90%以上。
  (二)全面提高城乡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治理水平。水域内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率保持在95%以上,所有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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