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拆迁工作的意见

  12、建立防违控违机制。区人民政府对防违控违工作负总责,乡镇(街道)为防违控违第一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城管办、国土所、村(社区)、城管执法队伍等建立控违预警机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实施“动态拆除”,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由乡镇(街道)组织相关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强制拆除。乡镇(街道)组织强制拆除有困难的,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区人民政府责成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配合强制拆除。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违法违章建筑举报奖励制度。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防违、控违实行分类管理,采取重点防控措施,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13、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坚持拆管并重、拆治并重,明确控违责任,加强拆违后的日常监控,实行零指标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杜绝新增违法建筑的出现,防止违法建筑反弹。对拆违后的地域,凡不属项目用地的,由各区人民政府进行综合整治,用于改善交通条件、建设公共绿地。

  五、严格执行政策

  14、实行阳光拆迁。坚持公开操作,实行标准化管理,全面公开征地拆迁的政策、程序和补偿标准等事项,全程接受监督。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严格执行“十公开”制度,即在拆迁范围内公开拆迁政策、拆迁行政许可或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办事程序、拆迁评估机构选择情况及评估结果、房源信息情况、补偿安置结果、拆迁困难补助、拆迁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情况、拆迁异议复查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严格执行“三公告一登记”制度,即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求意见公告、实施公告、征地补偿调查登记。个人部分的补偿费用实行“两级审核、三榜公示”,第一榜由区国土部门对调查登记情况进行初审,在发布征求意见公告时,将个人所有补偿费用在被征地拆迁的所在村组(社区)公示;第二榜在征求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意见后,由区国土部门编制征地补偿概算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在发布实施公告时将个人所有补偿费用在被征地拆迁的所在村组(社区)公示;第三榜由区国土部门在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网站或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免费进行公示。三榜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全面接受群众、媒体和社会监督。

  15、坚持公平拆迁。对城市房屋拆迁,坚决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拆迁补偿安置。严格装饰装修和其他设施补偿标准和审批程序,依据产权或规划批准手续认定被拆迁房屋成新。进一步规范拆迁评估机构行为,对被拆迁房屋实行公正评估。科学、合理地制定统一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并严格执行。对农村征地补偿安置,统一政策标准,公开补偿程序,规范调查登记,严格补偿计算,集体和个人的所有补偿费用、安置面积等,可随时到征地拆迁事务所查询。补偿个案问题的处理按程序集体研究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提补偿标准和奖励标准、擅设补偿补助和奖励项目、擅增补偿安置人口、擅自截留和拖欠征地补偿费用,严格执行统一的征地拆迁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