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回头看”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市农委、市农机办成立专门检查小组,对各地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农机安全大排查行动
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律和今年以来全国、全市一系列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2.全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推进情况,以及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督查落实专项行动“回头看”情况;
3.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与落实情况;
4.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5.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6.农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严厉打击农机安全违法违章行为
对下列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1.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的;
2.拖拉机违法载人、疲劳和酒后驾驶的;
3.使用伪造、变造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的;
4.非法套牌、制造假牌的;
5.超标准、超范围、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的;
6.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
7.违法违规检验和安全不作为的;
8.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
9.对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三)强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
对以下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1.农机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和责任不落实的;
2.农业机械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审验和检验,或技状况达不到作业安全条件的;
3.农业机械达到报废条件仍继续使用的;
4.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或证照过期的;
5.不服从检查,抗拒执法且情节严重的;
6.不按规定参加安全责任保险的;
7.蓄意瞒报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或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
8.不按规定办理农业机械注册登记的;
9.未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未按有关要求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