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确保此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市农委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业务处室和单位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

  (二)加强督查,标本兼治。市农委、市农机办将组织专项行动督查组,根据各阶段工作安排,采取“明查暗访”、“专家把关”、“交叉检查”等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的检查督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逐项落实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监管措施的贯彻落实。要把这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与当前全市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要立足“下大决心,抓大排查,动大手术”进行集中整治。要通过督查,完善基层农机监管网络,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向深入,切实建立起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要认真贯彻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排查不到位、应上报而未报、整改治理不及时、达不到要求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农机重大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互通情况,注重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要建立专项行动资料报送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将领导带队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附表)及书面材料总结和电子文档,于每月11日、25日前上报市农委,联系人:刘志斌,电话:67730469,67855785(传真),电子邮箱:cqnjlj@126.com。

  附件:区县(自治县)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八月一日

  附件:
  区县(自治县)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情况汇总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