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师授课竞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陕教体办[2009]2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转发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师授课竞赛的通知》(陕教体办[2009]16号)精神,现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师授课竞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授课竞赛时间定于2009年9月5-6日,参加授课竞赛的教师请于2009年9月5日上午8:30在西安交通大学国防教育中心(西十三舍西侧)报告,9:00抽签决定参赛顺序。
二、参加竞赛教师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中军事理论课教学5个专题的其中一个。竞赛授课时间为30分钟,可使用多媒体课件。参赛人员使用的教案、多媒体课件的主体部分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严禁抄袭他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