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新农村建设专家服务行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
现将《哈尔滨市新农村建设专家服务行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为了便于沟通协调,请各单位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并将名单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具体见附表)。
联系人:房秀军
电话:84664748 13895759475
邮箱:fxj0412@yahoo.com.cn
二00九年八月十九日
哈尔滨市新农村建设专家服务行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哈尔滨市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智力优势,建立高层次人才为“三农”服务的有效载体和市、区、县(市)联动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哈尔滨市及各区、县(市)人事部门每年要有计划地组织各行业专家为本辖区内农村、农民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活动,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三条 活动内容。要立足本地实际,针对农民需求,开展送医送药、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及现场指导等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 工作机制。专家服务行活动以各区、县(市)人事部门为主体,既可以独立组织开展,也可与市人事局联合组织。各区、县(市)人事部门于每年初将拟开展专家服务行计划报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根据各区、县(市)总体需求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和综合协调,并给予全力支持。
第五条 活动方式。活动方式要不拘一格,灵活多样。既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的方式搞集中培训,也可以到现场进行个别指导和咨询;既可以在固定场地搞服务,也可以主动上门送服务;既可以组织专业技术培训,也可以进行一些普及宣传等。
第六条 专家选派。各区、县(市)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本地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农民实际需求选派专家。必要时可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由市人事局帮助协调省、市有关专家到基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