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市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龄工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和“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创我市老龄工作新局面。
(五)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遵循以下原则: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积极作用,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服务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业;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敬老养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工作法制建设;坚持关心老年人生活以及老龄妇女的特殊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使广大老年人物质生活得到改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六)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从市情出发,努力建立和完善我市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互助制度;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三、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工作重点
(七)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失地农民等养老保险,落实农村60岁以上的双女户、独生子女户老年人养老保障金政策。积极探索城乡未参加养老、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养老、医疗保障政策,建立老年人养老、医疗保障的财政支持机制。
(八)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爱心护理院。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总量不低于全市老年人口的2%。
(九)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市所有城镇社区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