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排查治理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对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与作业场所开展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渔业生产、船舶修造、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矿山、在建重点工程、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学校校舍及周边环境、旅游、重大节庆活动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排查治理。其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要重点排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重点建设工程和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排查重大建筑设备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隐患,防坠落、防坍塌;道路交通领域,要排查治理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防超载、防超限、防超速、防酒后驾车;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排查各类消防隐患,防火灾、防踩踏;矿山、船舶修造、冶金、水上交通、水利、电力、农机、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及周边环境、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全力防范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迎国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抓紧抓实抓好。
(二)完善措施,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治责任,制定整治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安排资金、限期整改到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台账,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建立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