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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农村优秀青年教师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四、培训时间
  12月上旬开班,研修时间半年。
  五、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理论与实践两大部分,由4个模块、120学时组成:
  模块1:师德修养专题8学时(含优秀教师成长历程、我的成长故事等内容)
  模块2:课堂教学实践能力专题64课学时(含各学科前沿动态及学科教学知识、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反思等内容)
  模块3:课堂教学研究能力专题32学时(含课堂教学诊断与改进、课堂观察与分析技术等内容)
  模块4:校本研修专题16学时(含校本研修热点与亮点、教研活动技能等内容)
  (“专题研修班课程设置与要求”见附件2)
  六、培训形式
  采用理论讲授、专题报告、案例分析、课堂实践、研讨交流、互动反思等多种培训形式。
  七、培训组织与管理
  1.上海教师教育工作办公室下设“上海市农村优秀青年教师专题研修班”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研修班的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师资配备、后勤保障等工作;各郊区县教育局负责选拔推荐本区学员,各郊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配备本区导师,协助研修管理等;班主任与教务员负责研修班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2.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研修班课程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管理等。
  八、考核与评价办法
  考核评价实行过程考核与专题评价相结合。过程考核由班主任对出勤率、任务完成率、研修资源浏览等情况进行考核。出勤缺席四分之一(含四分之一,下同)的学员,任务四分之一未完成的学员,不给予结业考核;学员在学科导师指导下,进行各模块研修。学科导师对学员的模块研修成效给予专题评价。研修期间,学员要上一节汇报课。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学员研修期间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给予适当加分。
  研修结业前,开展优秀学员评选活动,并颁发证书,记入业务档案。结业考核合格,给予相应学分,并纳入“十一五”教师培训学分统计。
  九、有关要求
  1.工作小组负责选配学科导师,负责各学科学员集中学习、研修活动与专题评价,并邀请相关专家对学员教学与教研进行专业引领和协助评价。各郊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为本区每位学员选配1名本区导师,负责常态教学和教研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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