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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快推进定西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快推进定西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9]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定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快推进定西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快推进定西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 二OO九年八月十二日)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行为,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农村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整体形象、增强对外信用资源的吸引力,进而更好地利用信用资源,增加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定西市属于贫困农业地区,农村人口占87%以上,农村经济发展亟需加快,在农村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尤为重要和紧迫。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信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然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一是信用意识仍然不强,信用环境不佳;二是农村信用信息资料收集难、可信度差;三是全市农村信用组织的评定标准不统一且信用组织比例偏低,各金融机构均按各自标准评定,难以达到信息资源和信用成果共享;四是缺乏信用担保机构,现有担保机构资金有限,实力较弱,担保能力不强;五是失信惩戒力度不够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通过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农村信用品牌,提升农村信用整体水平,增强各级金融机构投资农村的信心和意愿,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汇聚更多的金融资源。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地方政府主导、人民银行推动、金融机构配合、农户、个体工商户与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共同构建乡(镇)政府、村委会、涉农金融机构、农户四位一体的农村信用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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