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直参评部门和行业单位要根据上述内容和各自实际将评议工作延伸到基层站所的窗口单位,市直部门和行业单位要结合本系统行业实际,积极配合各县区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和评议细则。
三、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采用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以民主评议代表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组织社会各界群众问卷测评为主开展工作。市政府纠风办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行业组织、新闻单位、特邀监察员、被评部门的服务对象及其基层群众中选聘15-21名民评代表,民评代表享有调查权、检查权、建议权、质询权。市政府纠风办组织民评代表,适时对市直部门和行业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检查抽评。各县区聘请的民主评议代表负责对本县区的直属部门、行业所属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
(一)问卷测评
1、问卷的制订和发放。省政府纠风办统一设计群众问卷,市上和各县区套印使用。
2、问卷测评主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外资、民营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代表。
3、问卷测评的组织。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参评市直部门和行业问卷测评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并适时对各县区民主评议工作检查指导。各县区纠风办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区的问卷测评。问卷测评要公开接受评议代表、参评系统代表和公证人员的全程监督。
4、问卷测评结束后,由县区统计汇总后报市政府纠风办。
(二)集中评议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各县区民主评议办公室人员和民主评议代表要深入参评单位,听取参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以及整改措施,同时,查阅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资料。
2、明察暗访,了解民意。由民主评议工作办公室组织民主评议代表到参评系统行业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并与服务对象座谈,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发放问卷,分类测评。对参评系统行业的服务对象进行问卷测评,并统一汇总。
4、大会质询,综合评议。听取民主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对参评系统行业综合评议,参评单位领导现场解答民主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群众代表提出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向大会做出整改承诺。质询和评议大会要坚持参评部门“一把手”不到场不开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