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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体育局、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关于启动第三届全省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六、评选与表彰
  1、省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将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奖,对长跑活动开展好的市(州)和县(市、区)进行表彰。其中市、州级的表彰由省组织评选,县(市、区)的表彰由各市(州)向省推荐。
  2、各县(市、区)和学校的“优秀组织奖单位”的评选,由各市(州)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共同组织表彰,表彰办法和名额由各地确定。
  3、县(市、区)应对辖区内开展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成绩突出的学校进行表彰。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单位、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对学生的表彰应记入中小学生成长记录、素质报告书或档案。
  4、各级所有被表彰单位和学校不重复表彰。各市、州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工作总结、省级“优秀组织单位” 表彰的推荐表彰名单和推荐意见,报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七、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1.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组织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完整,措施具体,对基层活动支持、指导有力,阶段性检查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及时报送活动简报和工作总结;
  2.认真组织起跑仪式并开展冬季长跑的宣传教育活动,起跑仪式有特色,影响面广,宣传教育活动有创意,参与范围广;
  3.当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共同组织本地区冬季长跑活动,学校冬季长跑普及率高,学生普遍完成长跑里程,锻炼效果显著;
  4.本地区学校在冬季长跑活动网站上注册数量较多,参加网站的交流活动积极;
  5.组织冬季长跑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具体,活动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优秀学校和学校优秀单位、班级、学生和教师的评选条件由各地自行制订。
  八、宣传报道
  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搜狐网设立活动专题网站(sunnysports.sohu.com),宣传、报道长跑活动情况,统计、发布各地区学校参与数、学生参与数、跑步公里数、长跑日记评比等开展活动的相关信息。各地和学校应积极在国家设立的专题网上注册,并将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有关情况和信息上传,进行宣传和报道,同时要将情况和信息上传到体卫艺网(twy.e21.cn)。
  九、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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