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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一)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鄂教基[2009]20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现将《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地方和学校实际,参照执行。(文件电子版下载网址:http://gzkg.e21.cn/)

  附件:

  1.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2.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英语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3.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数学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4.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5.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历史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6.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地理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7.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物理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8.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化学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9.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生物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10.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11.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通用技术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12.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音乐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13.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美术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14.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15.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
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教学实施指导意见
(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精神,结合我省高中语文教学实际,对我省高中语文新课程的实施,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语文新课程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积极推进、重点突破、兼顾各方、逐步到位”为基本思路推进我省高中语文课程改革;要遵循规律,注重创新,以新课程的基本理念为指导,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
  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发挥语文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独特功能,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提供学习空间,为学生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满足教师精神探寻和实践创新的需求,建设一支符合素质教育发展要求的教师队伍,以促进我省高中语文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任务目标
  (一)高中语文课程改革的主要任务
  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要求,全面、积极、稳妥地开展课程实验工作,取得适合我省实际的语文课程改革经验;确立现代课程观念,更新课程内容,开发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资源,建设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符合我省基础教育实际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语文课程体系;探索新课程背景下语文教学的方式方法,优化教学过程,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快高中语文教育评价和高考语文命题的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的评价体系和语文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并完善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语文教学监管机制;建立新的校本培训机制,促进广大教师转变观念,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建设一支符合素质教育发展要求的教师队伍;建立推进语文课程改革的有效工作机制,确保语文课程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高中语文课程改革的目标
  根据《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要求,学生在完成高中语文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后应该在以下三个方面获得发展:
  1.知识与能力
  在阅读鉴赏中,了解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体裁的基本特征及主要表现手法;了解作品所涉及的有关背景材料,用于分析和理解作品。
  发展独立阅读的能力,从整体上把握文本内容,理清思路,概括要点,理解文本所表达的思想、观点和感情;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对文本能做出自己的分析判断,努力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进行阐发、评价和质疑;根据语境描摹语句含义,运用所学的语文知识,帮助理解结构复杂、含义丰富的语句,体会精彩语句的表现力。
  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阅读文言文,理解词语含义,读懂文章内容;梳理并掌握教科书中常见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文言句式,注重在阅读实践中举一反三;诵读古代诗词和文言文,背诵一定数量的名篇。
  能利用多种媒体搜集和处理信息;学会灵活使用常用语文工具书。
  多角度观察生活,丰富生活经历和情感体验,对自然、社会和人生有自己的感受和思考;能考虑不同的目的和要求,以负责的态度陈述自己的看法,表达真情实感,培育科学理性精神;书面表达要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实健康,思路清晰连贯,能围绕中心选取材料,合理安排结构;在表达实践中发展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发展创造性思维,力求有个性有创意的表达;在生活和学习中多方面积累素材,多想多写,做到有感而发;能独立修改自己的文章,结合所学语文知识,多写多改;乐于相互展示和评价写作成果;增强人际交往能力,在口语交际中树立自信,尊重他人,说话文明,仪态大方,善于倾听,敏捷应对。
  2.过程与方法
  注重个性化的阅读,充分调动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知识积累,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获得独特的感受和体验;学习探究性阅读和创造性阅读,发展想象能力、思维能力和批判能力。
  能阅读理论类、实用类、文学类等各种文本;根据不同的阅读目的,针对不同的阅读材料,灵活运用精读、略读、浏览、速读等阅读方法,提高阅读效率。
  能用普通话流畅的朗读,恰当的表达出文本的思想情感和自己的阅读感受。
  注重合作学习,善于与他人交流自己的阅读鉴赏心得,乐于展示自己的读书成果,养成互相切磋的习惯。
  学习运用科学的思想方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在阅读过程中注重反思,探究作品中的疑点和难点,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并乐于和他人交流,共同提高。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在阅读与鉴赏活动中,不断充实精神生活,完善自我人格,提升人生境界,逐步加深对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和认识。
  注重审美体验,陶冶性情,涵养心灵;能感受形象,品味语言,领悟作品的丰富内涵,体会其艺术表现力,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和思考。努力探索作品中蕴含的民族心理和时代精神,了解人类丰富的社会生活和情感世界。
  学习中国古代优秀作品,体会其中蕴含的中华民族精神,为形成一定的传统文化底蕴奠定基础;学习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理解古代文学作品的内容价值,从中汲取民族智慧;用现代观念审视作品,评价其积极意义与历史局限。
  形成良好的文化心态,学会尊重、理解作品所体现的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流派风格的文化,理解作品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判断和审美取向,做出恰当的评价。
  选读古今中外文化论著拓宽文化视野和空间,提高文化修养;以发展的眼光和开放的心态看待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关注当代文化生活,能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文化专题研讨,思考人生价值和时代精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形成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准则。
  三、课程设置
  1.课程结构
  高中语文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
  必修课程由“语文1”“语文2”“语文3”“语文4”“语文5”五个模块组成;
  选修课程由“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五个系列组成,每个系列包括若干模块。
  选修课程分为三类:“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 “选修ⅠA”是全省指定的统一选修模块;“选修ⅠB”是全省指定的供学生选择修习的模块,学生可选择其中的一个模块修习;“选修ⅠC”是学校视条件在除去选修ⅠA、选修ⅠB的其它模块中选择开设的供学生修习的模块,模块内容和数量由学生、学校视实际情况确定。必修、选修教材的选择和使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09]10号)执行。
  2.教学安排
  (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
  (2)每学期分两学段安排课程,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3)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均按模块在学段组织教学,每个模块36学时,每周一般按4学时安排。
  (4)必修课程的五个模块在高一至高二的学段中按模块顺序开设,其中必修1、必修2模块的教学在一个学段内完成,必修3、必修4、必修5模块的教学在一个学期内完成;选修课程在高一下学期第一学段起与必修课程并行开设,选修ⅠA、选修ⅠB模块教学的先后顺序由学校自主确定,每个模块的教学在一个学期内完成。
  3.学分要求
  学生完成一个模块修习并符合相关学分认定要求即可获得2学分。
  高中生语文水平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学生修满必修课程的10个学分便可视为完成本课程的基本学业,达到高中阶段的最低要求。
  第二层次:学生在第一层次基础上再修习“选修1A”的两个模块和“选修ⅠB”中的一个模块,再获6个学分,达到16学分的第二层级水平。
  第三层次:学生在第二层次的基础上再选修“选修ⅠC”的若干模块,获得2学分或2学分以上,加上第一、第二层次的学分,共获得16学分以上,达到第三层次水平。

  附表:
  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学科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指导表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学段1

学段2

学段1

学段2

学段1

学段2

学段1

学段2

学段1

学段2

学段1

学段

2

课程设置

必修1

必修2

必修3

必修3

必修4

必修4

必修5

必修5

 

 

 

 

 

 

选修1A、选修1B(模块教学的先后顺序由学校自主确定)

学校自主安排选修ⅠC模块教学/复习

周学时

4

4

4(各2学时)

4(各2学时)

4(各2学时)

4(各2学时)

4(各2学时)

4(各2学时)

4

4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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