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3”中的“地理信息技术的应用”,主要由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全球定位系统组成,是现代地理科学研究的主要技术手段之一,是现代地理科学发展的前沿。认识地理信息技术的基本含义与应用领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地理信息素养。
(二)选修课程
高中地理选修课程由“宇宙与地球”、“海洋地理”、“旅游地理”、“城乡规划”、“自然灾害与防治”、“环境保护”、“地理信息技术应用”七个模块组成,内容涉及地理学的理论、应用、技术等各个层面,关注人们生产生活与地理密切相关的领域,突出体现了地理学的学科特点和应用价值。并且有些选修模块的设置是以目前中学地理教学实践为依据,以高中学生的兴趣爱好为出发点,目的是开阔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同是也给学生的学习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
四、课程设置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行)》和《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制定我省普通高中地理课程设置方案。
湖北省普通高中地理课程设置方案
必修
模块
| 选修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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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Ⅰ
| 选修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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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ⅠA
| 选修ⅠB
| 选修Ⅰ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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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1
地理2
地理3
|
| 选修3 旅游地理、选修5 自然灾害与防治、选修6 环境保护
| 选修1 宇宙与地球、选修2 海洋地理、选修4 城乡规划、选修7 地理信息技术应用
|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自选模块,供学生选用
|
(一)必修课设置说明
1. “地理1”、“地理2”、“地理3”三个模块是学校必须开设、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每个模块2个学分,共计6个学分。
2.必修课程每个模块36课时,总课时数不得少于108课时。学校在保证总课时数的基础上,可根据具体教学内容适当调整课时安排。
“地理1”以自然地理的内容为主,以组成地理环境各要素的运动为核心,揭示基本的自然地理过程和规律,着重突出主要的自然地理过程,是地理学科基础必备知识; “地理2”侧重在经济、文化和社会过程的探讨;“地理3”涉及较多的区域地理知识和地理信息技术的应用。在保证总授课时数基础上,应根据具体教学内容调整课时安排,如 “地理1”为地理学科基础必备知识,为确保学生对基础内容的学习和掌握,课时安排上应适量增加。
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只在七、八年级开设了地理课,各地地理教学的差距较大,所以高、初中地理知识的衔接问题较为突出。为较好地解决初中地理以事实为主与高中地理以地理原理为主的学习矛盾,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实际,在“地理3”开设之前或同时,开发、开设选修Ⅱ “区域地理课程”,以保障“地理3”教学的顺利进行,“区域地理课程”所需课时可在选修Ⅱ的总课时数中解决。
3.必修课程“地理1”、“地理2”、“地理3”三个模块之间具有递进关系,三个模块的课程应依次开设,即必须先学“地理1”,再学“地理2”,后学“地理3”,在开课条件充许的前提下,尽量在高一年级全部完成。
(二)选修课设置说明
1.普通高中地理课程的选修模块包括选修Ⅰ和选修Ⅱ。
选修Ⅰ是国家课程,包括“选修1宇宙与地球”、“选修2海洋地理”、“选修3旅游地理”、“选修4城乡规划”、“选修5自然灾害与防治”、“选修6环境保护”、“选修7地理信息技术应用”等七个模块,是学校开设、学生选择修习的模块。
选修Ⅰ各模块之间是平行并列关系,不需按顺序开设,每个模块2个学分、36课时。选修ⅠB模块是全省指定的选择修习内容;选修ⅠC模块是学校视条件开设的选修内容,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选修。
选修Ⅱ是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的若干自选模块,供学生选用。选修Ⅱ课程以学校为基地开发,各校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充分利用当地和学校的课程资源,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发校本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
2.目前我省大多数学校开设“选修7地理信息技术应用”的师资、设备等条件尚不具备,但这一模块是课程标准“强调信息技术在地理学习中的应用”的具体体现。各市、州应选择若干条件较好的学校,以课题研究为引导,以校本课程为载体,尝试有关“地理信息技术应用”内容的教学,为尽早开设该模块的课程积累经验。
3.选修模块课程的教学必须在必修课程结束、学生具备一定的地理知识储备后开设。考虑到高三学生的高考复习,地理的选修模块必须在高三年级上学期的第一学段全部结束。
(三)学校地理课程开设方案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我省高中地理教学实际情况,建议高中地理课程模块开设采取按学期与学段结合安排课程的开课模式。按学期安排的课程开设,一个学期完成一个模块,每周不少于2课时。按学段安排的课程开设,一个学段完成一个模块,每周不少于4课时,一学期完成二个模块。 按学期安排和按学段安排可以交替进行。各学校在制定学校课程开设方案时,对模块教学的顺序及其课时安排可作适当调整,同时要积极开发地理选修Ⅱ课程,最终形成学校地理课程开设方案和周密的授课计划。
各学校应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不同发展方向开设地理课程,下列三种方案可供参考。
方案一:
项目
| 上学期
| 下学期
|
第一学段
| 第二学段
| 第一学段
| 第二学段
|
高一学年
| 必修Ⅰ
| 必修Ⅱ
| 必修Ⅲ
| 选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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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学年
| 选 修
| 选 修
| 选 修
| 选 修
|
高三学年
| 高三总复习
|
方案二:
项目
| 上学期
| 下学期
|
第一学段
| 第二学段
| 第一学段
| 第二学段
|
高一学年
| 必修Ⅰ
| 必修Ⅰ
| 必修Ⅱ
| 必修Ⅲ
|
高二学年
| 选 修
| 选 修
| 选 修
| 选 修
|
高三学年
| 高三总复习
|
方案三:
项目
| 上学期
| 下学期
|
第一学段
| 第二学段
| 第一学段
| 第二学段
|
高一学年
| 必修Ⅰ
| 必修Ⅰ
| 必修Ⅱ
| 必修Ⅱ
|
高二学年
| 必修Ⅲ
选 修
| 必修Ⅲ
选 修
| 选 修
| 选 修
|
高三学年
| 高三总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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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学建议
(一)认真学习和感悟新课程理念,转变教育教学观念
理念是行动的灵魂,课程理念是课程实施的行动指南。课程理念体现了课程的性质和目标追求,集中反映了课程的价值取向,居于课程的核心地位。理解与把握高中地理新课程的基本理念,并把高中地理新课程的基本理念转化为每位地理教师的信念和具体行动,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思想随着地理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进步,是新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高中地理新课程倡导的基本理念,要求每一位地理教师从根本上转变高中地理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课程观、教学观、学生观与评价观。
本次教育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改革旧的教育观念,确立起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体现素质教育精神的教育观念。高中新课程的实施,关键在于进一步转变教育实施者的教育教学观念。因此在本次课程改革中,一定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进行一次教育观念的“启蒙运动”,把教师的教育思想观念统一到素质教育上来,统一到新课程的方向上来。
地理教师在实施高中地理新课程的实践中,要始终坚持把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放在首位,将自己的角色重新定位,不能仅满足于做一个地理知识与技能的传授者,还要成为学生学习地理的参与者、指导者、促进者和合作者,创设民主平等、共同发展的师生关系;进而转变自己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
(二)深入研究课程标准,科学制定教学目标
课程标准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它是整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枢纽。因此,各级教研部门、学校和广大教师,必须加大对《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的学习与研究的力度,尽可能缩小理想课程(课程标准)与文本课程(教材)、文本课程(教材)与实施课程(教学)之间的落差。
课程标准中的“内容标准”规定了高中地理课程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目标,是课程标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标准”“活动建议”和“说明”等内容。
“标准”是学生学习高中地理课程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以行为目标陈述方式呈现,其内容选择紧扣当今世界及我国的重大问题、常见问题以及关乎国民利益和民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紧扣地理科学发展的前沿,紧扣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终身发展的需要。在保留地理学科经典知识、理论和方法的同时,删除“繁、难、偏、旧”的内容,引入了现代地理学的最新知识、观点、理论和科学研究方法。
“活动建议”是为开展教学活动提供的参考性建议,属于弹性要求。“活动建议”中有大量的地理科学方法教育、学法指导和情感渗透,其目的是在教学活动中,使知识与知识获得的背景结合起来,为学生的实践、经历和体验提供机会,并使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得到有序、和谐的发展。教师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和学校的条件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借鉴“活动建议”,拓宽教学设计思路,有效组织课内外地理活动。
“说明”是对“标准”中某些问题的进一步解释。
课程标准是制订教学目标的根本依据。地理教师在备课时,应分析课程标准对所学内容的具体要求,但不能把课程标准中的“内容标准”等同于教学目标。要充分参考课程标准解读、教科书和教师用书,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把课堂教学目标具体化,使之既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又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及认知规律。
依据课程标准制订课堂教学目标,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体现层次性、渐进性、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教学目标的制订应涵盖“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的要求。“知识与技能”要充分体现对地理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掌握和对地理基本技能的获得,发展地理思维能力;“过程与方法”要侧重于对学习和探究地理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技术手段的掌握;“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要强化爱国主义情感和科学的人口观、资源观、环境观、可持续发展观等观念的培养。从而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