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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的通知
(鄂教体艺[2009]19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2009]16号)精神,决定举办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本届展演活动具体组织工作由湖北省电化教育馆承担。

  现将《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指导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举办本地“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基础上,参加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

  附件:1、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方案

  2、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二OO九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
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2009]1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届展演活动以育人为宗旨,重在普及,重在提高。通过举办“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努力让每一个中小学生享受均等的艺术教育机会,逐步在全省中小学校形成“人人会唱歌,个个能跳舞”的局面。
  二、活动主题:我爱我的祖国
  本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为目标,突出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展示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中小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和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三、参加对象
  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市、区)的中小学生。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以分别评选、交流和展示“合唱、校园集体舞和广播操”三个项目为主要内容。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市、区)选派同一学校同一班级的学生(小学或初中由各地自行确定)分别代表各市、州参加以上全部三个项目的交流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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