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的通知

  (二)、请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节目登记表》(附后)填好后,报至湖北省电化教育馆,地址:武汉市武昌洪山路特1号湖北科教大厦B座5楼,电话: 027-87120048、027-87120900(传真),邮编:430071,联系人:张 强)。
  九、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普及和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作为创建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内容,在全省中小学校形成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
  (二)、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中的有关文件及材料须报本届展演活动承办单位备案,以便掌握各地的情况和编印展演活动简报。
  (三)、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在第一阶段后将本地开展展演活动的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第一阶段的活动照片将以展板的形式在第二阶段现场集中展演期间交流展出。
  (四)、各地在举办本地展演活动期间,要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附表:
  湖北省首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节目登记表

  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盖章):

学校名称

 

联系人

 

电话

 

 

 

 

 

 

 

 

 

 

 

 

项目

节目名称

组 别(小学或初中) 

是否为创作作品

指导教师姓名

合唱

1、

 

 

 

2、

校园集体舞

 

 

 

 

广播操

 

 

 

 

市州教育

行政部门

意 见

、门 意  见

盖  

 

(盖章)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