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可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兴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 忠 市发改局局长
周高明 市财政局局长
王忠江 市监察局局长
曹 瑜 市教育局局长
李 瑜 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许焕中 市审计局局长
刘劲松 市消防局局长
邢打胜 市安监局局长
许克峥 市水务局局长
林永典 市地震局局长
苏 云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林 海 河西区管委会主任
黄海雄 河东区管委会主任
李 骥 海棠湾镇镇长
季端荣 田独镇镇长
吴天直 凤凰镇镇长
蒲慧芳 天涯镇镇长
冯永杰 崖城镇镇长
董朝周 育才镇镇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任由教育局龚玮丹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从市教育局抽调,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
五、工作职责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审核、汇总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及项目规划;组织指导工程实施,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相关问题,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市教育局:协助规划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现有的中小学校舍危房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建立详细的校舍安全信息档案;制订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
市规划建设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危房进行排查、鉴定并出具危房鉴定报告,对新建项目选址进行规划指导。
市财政局:将工程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筹措市级配套资金;开设银行专户,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予征收。
市发改局:把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专项投资,对需立项的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指导编制工程规划,加强项目监管。
市消防局: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依法审定工程施工图的消防设计,并对校舍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