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 可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兴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 忠 市发改局局长

  周高明 市财政局局长

  王忠江 市监察局局长

  曹 瑜 市教育局局长

  李 瑜 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许焕中 市审计局局长

  刘劲松 市消防局局长

  邢打胜 市安监局局长

  许克峥 市水务局局长

  林永典 市地震局局长

  苏 云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林 海 河西区管委会主任

  黄海雄 河东区管委会主任

  李 骥 海棠湾镇镇长

  季端荣 田独镇镇长

  吴天直 凤凰镇镇长

  蒲慧芳 天涯镇镇长

  冯永杰 崖城镇镇长

  董朝周 育才镇镇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任由教育局龚玮丹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从市教育局抽调,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

  五、工作职责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审核、汇总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及项目规划;组织指导工程实施,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相关问题,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市教育局:协助规划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现有的中小学校舍危房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建立详细的校舍安全信息档案;制订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

  市规划建设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危房进行排查、鉴定并出具危房鉴定报告,对新建项目选址进行规划指导。

  市财政局:将工程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筹措市级配套资金;开设银行专户,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予征收。

  市发改局:把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专项投资,对需立项的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指导编制工程规划,加强项目监管。

  市消防局: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依法审定工程施工图的消防设计,并对校舍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验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