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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期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期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徐建发〔2009〕139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已进入冬期施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冬期施工各项措施,确保冬期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冬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程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工程冬期施工的相关规定,针对冬施特点和各项目的具体实际,认真编制冬期施工方案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冬期施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施工企业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凡停建、缓建工程要施工到安全部位,并将冬施项目报送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抓好冬期施工所需保温材料、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发放管理。加强进场材料、设施的进场验收和使用管理,认真做好记录,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冬季安全管理的防护措施。
  三、各施工现场要加强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防止气温骤降引发质量安全事故。做好混凝土外加剂的选配、试验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工作,加强对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控制,做好同条件养护试件和标准养护试件管理,加强深基坑工程、钢筋工程、装饰工程的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工序管理监控措施。
  四、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冻和防滑等安全防护管理。严禁宿舍内私搭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的用电设备或明火取暖和炉火取暖,防止火灾及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大施工现场电源设施、起重设备、大型机械使用的监管力度。遇有降雪大风天气严禁室外高处作业,降雪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扫雪除冰工作。
  五、各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监理规范和旁站监理制度,对施工企业的冬期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并监督执行。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改正,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监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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