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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统计2009年年报和2010年有关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三)《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实时报,卫统2表)。采用离线工具填报。各报送责任单位要在人员增减变动1个月内更新上报变动信息。每年6月系统自动将本表报送状态更新为未报,报送责任单位要在7-9月更新信息再次填报。

  (四)《医用设备调查表》(实时报,卫统3表)。采用离线工具填报。各报送责任单位要在设备购进、调出、报废后1个月内更新变动信息。

  (五)《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季报,卫统4表)。从2010年起,卫统4表实行季报,采用离线工具填报。二级及以上医院(含未定等级的政府办县及县以上医院)都要报送。

  四、继续做好医疗服务工作量周报工作

  按照卫生部和我厅的部署,继续做好医疗服务工作量周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督促和培训,给予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认真按照《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卫生部门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进展监测方案》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以上各项工作。

  按照属地原则,省、市(州、地)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要服从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局卫生统计工作相关布置。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WS218-2002),在开展2009年年报工作之前做好基层卫生机构,包括诊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代码数据库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三)各直报责任单位和代报单位要据实填报统计数据,核对准确,保证填报质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报表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省卫生厅将对各地报表报送质量进行抽查,对统计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鼓励,对严重影响报表进度和质量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统计法》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进度监测表》数据收集中要实事求是、责任到人。网络直报要按时准确。严格数据审核和层级督查,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对于迟报、拒报和造假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积极开展统计分析,提高统计信息利用效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医改和卫生工作的实际,对报表汇总情况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数据,并满足社会公众对医改和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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