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免费婚检项目
1.检查项目: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五官、胸部、男女第二性征、生殖器等);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胸透检查(或胸片);转氨酶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查;梅毒筛查;淋菌筛查;女性妇科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
2.婚前卫生咨询、指导。
免费婚检机构不得向婚检当事人收取免费婚检规定项目的检查费用,严禁搭车收费和乱收费;有关部门要严格免费婚检经费管理,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强化经常性监督和年度审计。
三、工作职责
免费婚检工作由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各相关部门共同配合,齐抓共管。职责分工如下:
(一)宣传部门负责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刊登婚检知识,宣传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人们对婚前医学检查的认知度和自觉性。
(二)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免费婚检宣传培训经费。各县区政府(含经济开发区)按照户籍管理的原则,根据上年免费婚检实际发生的费用核定下年度免费婚检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按卫生部门核定的补贴标准测算每月的资金需求量,按季度将经费及时拨付到免费婚检机构,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预拨资金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缺额部分由各县区予以结算。
(三)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免费婚检机构的准入标准,严格把好婚检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批和准入关;负责开展婚育指导和健康教育、婚前保健咨询等工作;完善婚检及相关妇幼卫生指标监测网络,督促卫生服务机构做好免费婚检资料登记、婚检数据汇总;定期向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汇报工作。
(四)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配合发放《免费婚检申请登记卡》,协助卫生部门核实免费婚检人数。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利用计划生育宣传网络对免费婚检进行宣传动员;将免费婚检与优生优育工作相结合,在发放生育登记单前动员未婚检人员进行孕前健康检查。
(六)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婚检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协调、督办力度,提高婚检率;对免费婚检工作进行动态跟踪和指导,准确分析我市婚检指标变化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免费婚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免费婚检的具体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