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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尚志第三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尚志第三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价函〔2009〕90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哈尔滨市尚志第三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函》(哈教函〔2009〕60号)收悉。根据《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哈价联发〔2009〕2号)文件精神,现就市尚志第三幼儿园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复函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整日制管理费每月每人235元、保教费每月每人195元、杂费每月每人20元。

  2、托幼一体化,收不满三周岁幼儿,管理费每月每人310元、保教费每月每人250元、杂费每月每人20元;收不满二周岁幼儿,管理费每月每人380元、保教费每月每人310元、杂费每月每人20元。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收费时使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制的《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费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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