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幼儿师范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价函〔2009〕89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市艺术职业学校等四所中职学校新增和确定专业收费标准的函》(哈教函〔2009〕41号)收悉。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2005〕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市幼儿师范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复函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动漫专业学费(师范类)每生每学年5000元。学制三年。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600元。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学校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