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保卫处。
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及省人民政府领导驻地安全保卫工作;协调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大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省政府办公厅直属单位内保工作。
(十八)人事处。
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厅直属单位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务出国人员选派、教育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省政府参事室 组织参事对政府工作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参政咨询;组织参事对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进行研究评议;组织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参事学习、了解和掌握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要决策;密切与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及时反映他们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参事撰写论文及整理文史资料;对参事工作中带共性和政策性的问题进行调研;联系国务院参事室及各地参事室的相关工作;承办省政府参事的选聘、继聘和解聘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下设综合服务处、业务处。
机关党委 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省政府办公厅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监察室。行政编制4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212名(其中,含省级领导及为省级领导服务的秘书工作人员行政编制31名,省政府参事室行政编制12名)。其中,秘书长(兼任办公厅主任、应急办主任)1名,副秘书长7名(其中4名兼任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参事室主任1名(副厅长级),机关党委书记1名,应急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长级),督查室主任1名(副厅长级);处级领导职数65名(含省政府参事室副主任1名,省政府参事室正副处长4名)。
五、其他事项
(一)省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国教办)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相关事项按照省编委《关于贵州省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省编发〔2004〕8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为省政府办公厅所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7名(其中,66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31名实行自收自支)。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名。人员编制结构:管理人员10名,专业技术人员19名,工勤人员6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