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2009年)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9〕2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08〕52号)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0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3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2009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宁波市“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2009年)
一、节约集约用地三大目标年度指标要求
(一)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均达到省确定面积,且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满足占补平衡要求。
(二)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全市当年新增建设用地数量不突破省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三)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全市单位GDP 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同比达到全省平均年递减4 . 36 %的目标;新增建设项目用地综合容积率同比达到全省平均年提升2 . 83 %的目标。
二、六大工程年度进展要求
(一)城镇建设节地工程
1 .开展城镇建设节地示范。确定1 个城市为节地型城市发展模式示范试点,编制完成示范试点工作方案,配合开展全省节地型城市指标体系调研工作。
2 .推进存量综合挖潜活动。完善建设用地供应考核责任制,前三年土地供应率分别达到90 %、8 叫和50 % ,全年利用和消化转而未供土地11000 亩以上;继续落实闲置土地专项清理的盘活调整利用计划,对2008 年12 月31 日现状为闲置土地的处置率达到75 %以上,全年采取多种途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共计5000 亩以上。
3 .实施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选择宁波市本级作为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示范试点,完善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配合开展浙江省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界定、有偿使用政策调研,出台并完善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关政策。
4 ,推进“城中村”改造。完成全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选择5 个“城中村”作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示范试点。
(二)工业建设节地工程
1 .开展企业节地挖潜活动。继续开展“企业节地挖潜活动”, 出台企业节地挖潜的政策措施,全市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业企业挖潜扩大生产性用房,年内完成3 个工业企业节地挖潜活动示范试,点建设。
2 .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完成全市标准厂房总体规划和2 009 年度实施计划,全市新建并投入使用标准厂房面积60 万平方米以上,年内完成1 个省级标准厂房建设示范试点任务。
3 .实施开发区(园区)节地行动。全面完成19 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的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推行2 个开发区作为全省开发区节地示范试点。
(三)住宅建设节地工程
1 .落实住房保障专项检查。落实年度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应计划,完成对下辖各县(市)区年度住房保障落实情况检查。